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妻子不履行婚姻共同生活,是否犯法?

徵信社,徵信

妻子不履行婚姻共同生活,是否犯法?法律有約束的方法嗎?

解答:

婚姻制度下,夫妻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其牽涉到人權情感,故在婚姻親子等事件上法律係無法以強制執行方式來請求一方履行夫妻間或親子之義務,有關 台端之妻不履行同居之義務,台端可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其履行同居之義務,若仍無回音時,再依民法第1054條第一項第5款之理由來訴請離婚。

1 則留言:

  1. 妻子不願看到先生,常常離家出走帶兩位小孩,先生是家中經濟來源,常常白眼看先生,經常叫先生滾,夫妻之間沒有性愛,也不願配合.請問我要怎辦,不想哩,但妻子常以離婚為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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