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與丈夫被關之妻子同居,是否其丈夫在獄中仍會告我?

徵信社,徵信

我最近愛上了一位有夫之婦,進而與她同居,這也是因為她的丈夫因犯罪而被關,我才能如願以償。不過,如今他的丈夫似乎已經發現我們的事。不知她丈夫是否會告我。
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解答:

您好:

依據刑法第245條的規定,通姦罪屬於告訴乃論罪,而得為告訴乃論罪之告訴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限於犯罪之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配偶。您所提到的情況,這位丈夫只是在獄中服刑,並無法律上所謂不能行使告訴權的情況(如行蹤不明,或宣告禁治產等),所以在法律上他必須自己親自行使告訴權。當然他事實上不太可能親自行使,不過他仍然可以委請告訴代理人幫忙行使此等訴訟上的權利。

依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因此,在這位丈夫有可能行使告訴權的情況下,建議您最好還是先與其妻子分居,以免一併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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